案例展示
来源:ng28南宫娱乐官网 作者:ng28南宫娱乐注册 添加时间:2021-07-28 23:51:15
=26) return false; fontSize = fontSize+2; } $(.art-con).css(font-size,fontSize+px); });
各省、自治区建造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造兵团建造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分建造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处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职业协会:
根据《建造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处理规则》(建造部令第160号)和《工程规划资质规范》(建市〔2007〕86号),我部组织拟定了《建造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处理规则施行定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履行。履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修建商场处理司联络。
-----------------------------------------------------------------------------------
为施行《建造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处理规则》(建造部令第160号)(以下简称新《规则》)和《工程规划资质规范》(建市〔2007〕86号)(以下简称新《规范》),拟定本施行定见。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获得工商行政处理部分颁布的企业法人经营执照的企业,均可请求建造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依法获得合伙企业经营执照的企业,只可请求修建工程规划事务所资质。
(二)因建造工程勘测未对外开放,资质批阅部分不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含新树立、改制、重组、兼并、并购等)请求建造工程勘测资质。
(三)工程规划归纳资质包含一切工程规划职业、专业和专项资质。凡具有工程规划归纳资质的企业不需独自请求工程规划职业、专业或专项资质证书。
工程规划职业资质包含该职业资质规范中的悉数规划类型的规划资质。凡具有工程规划某职业资质的企业不需独自请求该职业界的各专业资质证书。
(四)具有修建工程职业或专业规划资质的企业,可承当相应规划相应等级的修建装修工程规划、修建幕墙工程规划、轻型钢结构工程规划、修建智能化体系规划、照明工程规划和消防设备工程规划等专项工程规划事务,不需独自请求以上专项工程规划资质。
1.具有工程规划职业、专业、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请求与其职业、专业、专项资质对应的甲级资质的;
2.具有工程规划职业乙级资质或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请求现有资质规划内的一个或多个专业甲级资质的;
3.具有工程规划某职业或专业甲、乙级资质的企业,其本职业和本专业工程规划内容中包含了某专项工程规划内容,请求相应的专项甲级资质的;
(六)新设置的分级其他工程勘测规划资质,自正式设置起,树立两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答应企业根据实践到达的条件请求资质等级,不受最高不超越乙级请求的约束,且申报材料不需供给企业成绩。
(七)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揽资质的企业可直接请求同类别或附近类其他工程规划甲级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揽资质的企业请求不同类其他工程规划资质的,应从乙级资质开端请求(不设乙级的在外)。
(八)企业的专业技能人员、工程成绩、技能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阅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请求资质时,各项目标不得重复核算。
(九)答应每个大专院校有一家所属勘测规划企业能够延聘本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作为企业的首要专业技能人员,但是其人数不得大于资质规范中要求的专业技能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聘期不得少于2年。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查核时,其职称应满意讲师/助理研讨员及以上要求,从事相应专业的教育、科研和规划时刻10年及以上。
(十)因《工程勘测资质规范》未修订,除本施行定见还有规则外,工程勘测资质的有关申报材料要求仍按建办市函〔2006〕274号文处理。
5.企业担任人、首要技能担任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首要技能担任人或总工程师供给“专业技能人员根本状况及成绩表”;
6.工程规划资质请求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地点地省级注册处理部分盖章的注册改变表或初始注册表;
7.工程规划资质规范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能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供给“专业技能人员根本状况及成绩表”;
8.工程规划资质规范要求的首要专业技能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首要页(包含合同两边称号、聘任起止时刻、签字盖章、收效日期)、与原聘任单位免除聘任劳作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间,对戎行或高校从事工程规划的作业编制的首要专业技能人员不需供给社保证明,但需供给地点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分的人事证明材料;
9.作业场所证明,归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归于租借或借用的,出具租借(借)方产权证和两边租借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4.企业担任人、首要技能担任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首要技能担任人或总工程师供给“专业技能人员根本状况及成绩表”;
6.工程规划资质规范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能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供给“专业技能人员根本状况及成绩表”;
7.工程规划资质规范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能人员与企业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首要页(包含合同两边称号、聘任起止时刻、签字盖章、收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间,对戎行或高校从事工程规划的作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能人员不需供给社保证明,但需供给地点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分的人事证明材料;
8.满意工程规划资质规范要求的企业成绩证明材料,包含:工程规划合同首要页的复印件;建造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送、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检验文件的复印件。
4.企业担任人、首要技能担任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首要技能担任人或总工程师供给“专业技能人员根本状况及成绩表”;
6.工程规划资质规范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能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供给“专业技能人员根本状况及成绩表”;
7.工程规划资质规范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能人员与企业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首要页(包含合同两边称号、聘任起止时刻、签字盖章、收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间,对戎行或高校从事工程规划的作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能人员不需供给社保证明,但需供给地点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分的人事证明材料。
4.企业首要技能担任人或总工程师的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及“专业技能人员根本状况及成绩表”;
11.国家、职业工程建造规范、规范发布同意文件及出版物首要页(包含出版物称号、同意部分、主编或参编单位称号、出版社称号)复印件;
14.作业场所证明,归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归于租作或借用的,出具租借(借)方产权证和两边租借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工程规划资质规范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能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供给“专业技能人员根本状况及成绩表”;
6.工程规划资质规范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能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间,对戎行或高校从事工程规划的作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能人员不需供给社保证明,但需供给地点单位上级主管部分人事部分的人事证明材料。
(十六)已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初次请求同类别或附近类其他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供给初次请求所列悉数材料外,请求甲级勘测规划资质的,还应供给相应规划的工程勘测、规划成绩或工程总承揽成绩证明材料,包含:工程勘测、工程规划或工程总承揽合同首要页的复印件;建造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送、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检验文件的复印件。
(十七)企业因注册称号、注册本钱、法定代表人或履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注册地址等发生变化需改变资质证书内容的,由企业提出改变理由及改变事项,并提交以下材料:
(2)法定代表人或履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改变的,供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履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地址改变的提交新的作业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借(借)合同和所租(借)场所的产权证明。
具有工程勘测甲级、工程规划甲级以及触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规划乙级资质的企业改变注册称号的,企业应向工商注册地点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分提出请求,由建造部担任处理。其它一切资质改变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点地省级建造主管部分担任处理。但其间触及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级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分需报建造部核准后,方可处理。
1.企业兼并、分立、改制状况陈述,包含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联系、本钱构成及资产负债状况,人员、内部组织组织的分立与兼并、工程勘测规划成绩的切割、兼并等状况;
4.改制(重组)计划,上级行政主管部分及国有资产处理部分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抉择;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抉择。
(十九)具有工程勘测甲级、工程规划甲级以及触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规划乙级资质的企业请求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改变,除供给本施行定见第(十一)条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其间触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称号改变的,省级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分应将受理的请求材料报建造部处理。
乙级及以下资质(触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规划乙级资质在外)的工程勘测规划企业请求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改变,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分参照上述程序依法拟定。
1.请求规划归纳资质的,请求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请求一个职业的规划资质,请求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每添加一个职业的规划资质,添加一份请求表和一份附件材料;触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职业的,需另添加一份请求表和一份附件材料。专项规划资质请求表及附件材料份数要求同上。
2.附件材料选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技能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收拾并依照请求表所列技能人员次序装订。需求核实原件的,由资质受理部分进行查看核实,并在初审部分查看定见表中由核验人签字。其间资质证书正、副本须悉数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非注册人员在外)。资猜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3.企业请求工程勘测规划资质要照实填写《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请求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请求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担任。申报材料要清楚、完全,呈现数据不全、笔迹马虎、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分可不予受理。
(二十一)资质受理部分应在规则时限内对工程勘测、工程规划提出的资质请求做出是否受理的决议。
(二十二)根据新《规则》第八条,各有关资质初审部分应当对请求甲级资质以及触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规划乙级资质企业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全、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具有不良行为记载以及个人成绩材料等进行核对,提出初审定见,并填写初审部分查看定见表。各有关资质初审部分应在规则初审时限内,将初审部分查看定见表、《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请求表》、附件材料和报送公函一并报国务院建造主管部分。
国务院建造主管部分对收到各有关资质初审部分的初审材料、直接受理的企业资质请求材料组织查看或转国务院有关部分审阅,并将审阅定见予以公示。关于准予建造工程勘测、规划资质答应的请求,在建造部网站发布布告,并颁布资质证书。
(二十三)工程勘测规划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用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答应机关提出资质连续请求。逾期不请求资质连续的,有用期届满后,其资质证书主动失效。如需展开工程勘测规划事务,应按初次请求处理。
(二十四)对企业改制、分立、重组、兼并树立的工程勘测规划企业,资质批阅程序按以下规则履行:
2.重组、兼并后的工程勘测规划企业能够继承重组、兼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和规划。重组、兼并后不触及资质晋级和增项的,按本施行定见第(十七)条资质改变程序处理;触及资质晋级或增项的,依照160号部令中的批阅程序核定。
3. 企业分立成两个以上工程勘测规划企业时,分立后的企业应别离按其实践到达的资质条件从头核定资质。
(二十五)省级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分对担任施行批阅的建造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答应,其资质受理批阅程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分研讨确认。
省级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分应当自决议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答应的决议报国务院建造主管部分存案,存案材料包含:准予资质答应的同意文件,同意企业的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根本信息的电子文档。
(二十六)国务院国资委处理的企业及其部属一层级的企业、请求工程勘测甲级资质、工程规划甲级资质,以及触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规划乙级资质的,应向国务院建造主管部分提出请求。国务院国资委处理的企业及其部属一层级的企业按规则程序请求获得甲级资质或触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工程规划乙级资质证书后30日内应将准予答应的布告、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根本信息的电子文档,向其工商注册地点地省级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分奉告性存案。
(二十七)建造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造主管部分共同印制,共同处理,由批阅部分担任颁布,并加盖批阅部分公章。
(二十八)各序列、各等级建造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证书全国通用,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批阅性准入条件、收取费用。
(二十九)建造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证书有用期为五年。建造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
(三十)企业需丢失补办工程勘测、工程规划资质证书的,应当持下列材料,经其资质初审机关签署定见,报资质答应机关处理。企业在请求补办前应在全国性修建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归纳类报刊上刊登丢失报废的声明。资质答应机关应当在2日内处理结束。
(三十一)当地各级建造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对本辖区内从事工程勘测、工程规划的企业资质施行动态监督处理。依照新《规则》对企业的商场行为以及满意相应资质规范条件等方面加强查看,并将查看和处理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4.施行查看时,应首要清晰监督查看内容,被检单位应照实供给相关文件材料;对招摇撞骗的,予以通报,并对其工程勘测规划资质从头核定,不契合相应资质规范要求的,资质答应机关能够撤回其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对拒不供给被检材料的,予以通报,并责令其期限供给被检材料;
6.在监督查看中发现被检单位专业技能人员达不到资质规范要求或许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和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进行核实,依法提出行政处理或许行政处罚的主张;
7.查看人员应当将查看状况汇总,连同有关行政处理或许行政处罚主张,向派出机关陈述,并书面奉告当地建造行政主管部分。
(三十三)企业违法从事工程勘测、工程规划活动的,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建造主管部分应当依法将企业的违法现实、处理结果或处理主张奉告该企业的资质答应机关,一起奉告企业工商注册地点地建造主管部分。
归纳资质中工程勘测规划经营收入、企业经营税金及附加排名,是指经建造部事务主管部分根据企业年度报表,对各申报企业同期的年度工程勘测规划经营收入或企业经营税金及附加额从大到小的次序排名;年度勘测规划经营收入、企业经营税金及附加,其数额以财务主管部分认可的审计组织出具的申报企业同期年度审计陈述为准。
新《规范》中所称企业首要技能担任人,是指企业中对所请求职业的工程规划在技能上负总责的人员。
新《规范》中所称专业技能担任人,是指企业中对某一规划类型中的某个专业工程规划负总责的人员。
(2)在本规范“专业设置”规划内还没有树立对应专业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历准则的专业技能人员;
(3)在本规范“专业设置”规划内,某专业现已施行注册了,但该专业不需求装备具有注册执业资历的人员,只装备对应该专业的技能人员;或装备一部分注册执业资历人员,一部分对应该专业的技能人员(例如,某职业“专业设置”中“修建”专业的技能岗位设置了二列,其间“注册专业”为“修建”的一列是对注册人员数量的查核,“注册专业”为空白的一列则是对“修建”专业非注册技能人员数量的查核。)。
新《规范》中所称专业技能职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分授权的部分、职业或中心企业、省级专业技能职称评定组织评定的工程系列专业技能职称。
具有教育、研讨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工程规划时,讲师、助理研讨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中级职称;副教授、副研讨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高级职称;教授、研讨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正高级职称。
新《规范》“各职业工程规划首要专业技能人员装备表”专业设置栏目中的专业,是指为完结某工程规划所设置的专业技能岗位(以下简称岗位),其称谓即为岗位的称谓。
在新《规范》中,将高等教育所学的且能够直接担任岗位工程规划的学历专业称为本专业,与本专业同归于一个高等教育工学学科(如地矿类、土建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等工学学科)中的某些专业称为附近专业。本专业、附近专业的详细规划另行规则。岗位对人员所学专业和技能职称的查核要求为:学历专业为本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规划与岗位称谓相符。
在确认首要专业技能人员为有用专业人员时,除具有有用劳作联系以外,首要专业技能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的专业规划,应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和称谓共同和相符。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作为有用专业人员确认:
(1)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不共同,职称证书专业规划与岗位称谓相符,个人资历和成绩契合资质规范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成绩要求的;
(2)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共同,职称证书专业规划空缺或与岗位称谓不相符,个人资历和成绩契合资质规范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成绩要求的;
(3)学历专业为附近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规划与岗位称谓附近,个人资历和成绩契合资质规范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成绩要求的;
(4)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规划均与岗位要求的不共同,但获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规划10年及以上,个人资历和成绩契合资质规范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成绩要求的。
企业首要技能担任人或总工程师的个人成绩是指,作为所请求职业某一个大型项意图工程规划的项目技能总担任人(设总)所完结的项目成绩;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的个人成绩是指,作为所请求职业某个大、中型项目工程规划中某个专业的技能担任人所完结的成绩。
修建、结构专业的非注册人员成绩,也但是作为所请求职业某个大、中型项目工程规划中修建、结构专业的首要规划人所完结的成绩。
工程规划专项资质规范中的非注册人员,均须按新《规范》规则的对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查核成绩的要求,按相应专项资质规范对个人成绩规则的查核条件查核个人成绩。
(2)请求乙级升甲级资质的,企业成绩应为其获得相应乙级资质后所完结的中型项意图成绩,其数量以甲级资质规范中中型项目查核目标为准;
(4)以工程总承揽成绩为企业成绩请求规划资质的,企业的有用成绩为工程总承揽成绩中的工程规划成绩;
(5)请求专项资质的,企业成绩应是独立签定专项工程规划合同的成绩。职业配套工程中契合专项工程规划规划规范,但未独立签定专项工程规划合同的成绩,不作为请求专项资质时的有用专项工程规划成绩。
本规范中的专有技能是指企业自主开发、申报,经地点职业的事务主管部分或地点职业的全国性专业社团组织等确认并对外发布的某项技能。本规范中的工艺包是指企业引入或自主开发的,用于工程规划关键技能或核心技能,经地点职业的事务主管部分或地点职业的全国性专业社团组织等认可的工艺包(软件包)。
获得工程规划归纳资质的企业能够承当各职业的工程项目规划、工程项目处理和相关的技能、咨询与处理服务事务;其一起具有一级施工总承揽(施工专业承揽)资质的,能够自行承当相应类别工程项意图工程总承揽事务(包含规划和施工)及相应的工程施工总承揽(施工专业承揽)事务;其不具有一级施工总承揽(施工专业承揽)资质的企业,能够承当该项意图工程总承揽事务,但应将施工事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获得工程规划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能够承当资质证书答应规划内的工程项目规划、工程总承揽、工程项目处理和相关的技能、咨询与处理事务。承当工程总承揽事务时,应将工程施工事务分包给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
(三十六)关于请求工程规划归纳资质的,在已发动的工程勘测规划系列(造价系列)的注册专业数量未到达五个专业前,已发动注册工程师考试但未发动注册的专业可视为有用注册专业,已获得该专业执业资历证书的人员可视为有用注册人员。在请求资质时需供给这些人员的注册请求表或自己同意在该企业注册的声明、执业资历证书、劳作合同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工程勘测规划系列(造价系列)的注册专业数量到达或超越五个专业后,请求工程规划归纳资质时,需供给注册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印鉴、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十七)工程规划归纳资质规范中所称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能职称且从事工程规划的人员;职业、专业、专项资质规范中所称企业首要技能担任人或总工程师以及结构规划、机电规划事务所资质规范中的合伙人,年纪约束在60周岁及以下。
(三十八)新《规范》中的注册人员具有二个及以上注册执业资历,作为注册人员查核时只确认其一个专业的注册执业资历,其他注册执业资历不再作为相关专业的注册人员予以确认。
(三十九)持原《工程规划资质证书》的,其接受事务规划,以原《工程规划资质分级规范》(建造〔2001〕22号,以下简称原《规范》)规则的接受事务规划为准。持新《工程规划资质证书》的,其接受事务规划,以新《规范》规则的接受事务规划为准。
(四十)请求各专项资质的,企业首要技能担任人或总规划师、总工程师,以及首要专业技能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的学历、职称和从业年限等资历条件以请求相应专项资质规范规则的查核条件为准。其间企业首要专业技能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的学历、职称条件在专项资质规范未作规则的,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职称确认。
请求修建工程规划丁级的,专业技能人员的学历和从业年限以修建工程规划专业丁级资质规范规则的查核条件为准。
(四十一)关于新《规范》新设置的军工(地上设备工程、运载火箭制作工程、地上制导弹工程)、机械(金属制品业工程、热加工、外表处理、检测、物料转移及仓储)、铁道(轨迹)、水运(港口装卸工艺)、民航(供油工程)、水利(水土保持、水文设备)、农林(种植业工程)等工程规划专业资质和照明工程规划专项资质,在2009年3月31日曾经,企业可根据实践到达的资质条件请求不同级其他资质。2009年4月1日今后,企业新请求以上类别工程规划专业或专项资质的最高等级为乙级(不设乙级的在外)。
(四十二)自新《规范》发布之日起,新请求资质、请求增项资质、请求资质晋级的企业应按新《规范》提出请求。各地区、各部分按原《规范》现已受理的请求材料报送国家建造主管部分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31日。
(四十三)为保证新旧资质证书的平稳过渡,依照“简略、快捷、高效”的准则,对现已获得职业规划资质、职业部分规划资质、专业事务所资质(暂定级在外)的企业,在2010年3月31日曾经,在满意原《规范》的条件下,其资质证书持续有用。2010年3月31日曾经,企业只需满意新《规范》中首要专业技能人员等根本规范条件,即可依照新旧规划类型对照联系换拥有用期为5年的新资质证书,详细换领作业组织另行告诉。自2010年4月1日起,原资质证书报废。
现已获得工程规划专项资质(暂定级在外)的企业,应在2008年3月31日前到达新《规范》规则的相应资质规范条件,从2008年4月1日起,我部将依照新《规范》展开换证作业,详细换证作业组织另行告诉。
现已获得主导工艺规划资质、归纳事务所资质的企业,应在2010年1月31日前依照新《规范》提出资质从头核定请求,并换发新资质证书,核定后证书有用期为5年。其现有资质证书有用期至2010年3月31日,过期报废。
(四十四)按原《规范》获得暂定级规划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在其暂定级届满前60日提出转正请求,对契合新《规范》的,给予转正,证书有用期为5年;对契合原《规范》的,给予转正,证书有用期至2010年3月31日,证书到期后需按新《规范》从头核定,核定后证书有用期为5年;对既不契合新《规范》也不契合原《规范》的,按新《规范》从头核定,核定后证书有用期为5年。
企业按新《规范》请求资质转正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按本施行定见第(十二)条请求资质晋级所应提交的申报材料要求处理。企业按原《规范》请求资质转正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仍按建办市函〔2006〕274号文相应要求处理。
(四十五)企业如因证书改变等换领证书(专项资质在外)的,契合新《规范》设置要求的,且满意新《规范》中首要专业技能人员等根本规范条件,即可依照新旧规划类型对照联系换拥有用期为5年的新资质证书。不契合新《规范》设置要求或不满意新《规范》中首要专业技能人员等根本规范条件的,换拥有用期至2010年3月31日的资质证书。
(四十六)原已获得市政职业风景园林专业资质的企业,可直接换领新规范中相应等级的风景园林专项资质。
=26) return false; fontSize = fontSize+2; } $(.art-con).css(font-size,fontSize+px); });
南宫28(南宫·中国)ng28南宫娱乐官网注册有限公司 备案号: 地址:石家庄市天山大街266号方大科技园8号楼电话:0311-85898891 传真:0311-85898891